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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境外出险理赔指引
如果您拥有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有效保单,对于被保险人在除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其它国家和地区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在客户提供了齐全且有效的理赔申请材料后,本公司会受理其理赔申请,并就其合理性和所投保的保险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附加医疗险的保障范围为合同签发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如被保险人在短期的(一般指六个月以内)出差、旅行、探亲前往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时,因“疾病”或“意外”需门诊或者住院接受治疗的,可向本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对于情况紧急、治疗必要、费用合理的,本公司将参照保险合同签发地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范围进行通融赔付(注1*)。
若您就诊地区为非英语地区,建议您先尝试要求医院提供英文病史资料及账单,您若无法提供中英文病史资料及账单,可能需要您提供理赔资料翻译文本,具体规定请见附件。
客户申请身故,伤残,重大疾病理赔,所有资料均需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同时需经中国驻当地领馆确认。
需长期定居国外的被保险人,应及时告知本公司,经审核后将在合同周年日终止医疗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续保。
被保险人如果在境外发生保险事故需要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就诊医院须合法且具有医疗资质、设有诊断、大型手术及全职护理服务设施的机构,为伤员或病人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有符合资质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一般不包括作为疗养或康复及同类的机构,或其他作为戒酒或戒毒的医疗中心。具体可参考投保条款中的医院释义。
注1*:百万医疗类的产品不承担境外出险的保险责任。
附件:
外文理赔资料翻译指南
一、以下情况需翻译资料:
1.非英文类资料;
2.申请非医疗险理赔,比如:身故、重大疾病、伤残理赔;
3.申请医疗险理赔,且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1000美元(含)以上;
4.资料内容无法辨别。
符合上述任一情况,客户均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翻译费用需自理)。
二、以下情况不需翻译资料:
1、申请医疗险理赔,病史账单等资料内容清晰可辨且语种为英语,申请金额人民币1万元(含)以下或等值外币1000美元(含)以下;
2、申请境外旅游意外产品的医疗险理赔,如病史账单等资料内容清晰可辨,可不受申请金额及语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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