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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制宣传
认识您身边的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的分类
根据《保险法》,商业保险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原则,就是保险公司被划分为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两大类。其中,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业务由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由财产保险公司负责经营, 二者相互独立。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依据《保险法》,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一年期及以内的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您身边的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有哪些种类
从保障责任来看,人身保险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其中,人寿保险按保险利益是否确定,可以分为传统寿险、分红保险、万能保 险和投资连结保险。
2.如何选择合适的人身保险产品
通常来说,年轻人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被保险人一旦发生风险,意外险、定期寿险等可为父母、配偶等提供部分经济支持;中年人偏重子女教 育储备、健康保障和养老储备,定期两全保险、重疾保险的需求逐步增加;老年人偏 重养老、健康护理和财产传承等,终身寿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等成为需求的主流。您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
3.各种投资型人身保险有什么区别
分红保险:在保障之外您可以每年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红利),但红利水平是不确定的,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
万能保险:您可以在保障账户外建立一个投资账户,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您缴的保险费在进入投资账户前,会被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和死亡风险保险费。
投资连结保险:您可以在保障账户外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将可投资保险费在各个投资账户间分配,并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
4.如何看懂人身保险条款
买保险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如您对条款内容有疑问,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保险责任条款: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它体现了该险种的保障范围。
责任免除条款: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
赔偿处理条款: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赔偿相关事宜的合同条款。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需要出具哪些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范围等。
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
保险金额: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予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指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所支付的款项,其高低与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有关,同时还受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职业类别等因素的影响。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您身边的财产保险
1.财产保险的原则
财产保险实行的是损失补偿原则,即:就算您购买了相关商业财产保险,甚至就同一保险标的向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当您的被保险财产遭遇损失时,您所投保的 所有保险公司就同一保险标的在同一次风险事故中的赔付,会以损失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赔付总额不会超过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
2.您身边最常见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车险投保注意事项:
保障要充分。车险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障不全,当车辆出事时,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他损失只 有自己承担。
注意及时续保。若车辆在脱保期间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注意莫生“骗赔”念头。骗保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认真核对保单。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后,您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包括车牌号、保险金额等信息,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妥善保存身份证件。请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原件交给不熟悉的机构或业务员, 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保险卡或保险单应随车携带。一旦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需要提供车牌号、保单号等信息,因此保险单证应随身携带。根据交管部门规定,交强险 的保险标志应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
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及时报案。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资料要提供齐全。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认并记好索赔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或单据,尽量一次性准备齐全。
定损后再修车。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 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慎重选择修理厂。车主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修理厂进行修理,确保配件及修理质量。
谨慎委托代理人代办索赔事宜。若确需委托代理人代办索赔事宜时,尽量不要将身份证件交给他人,同时要关注汽车修理的过程,确保修理质量。
“八五”普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合规文化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进一步提升上海保险业依法经营水平提供助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得到进一步深化落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治名片更加闪亮,法治成为保险业的基本公式和行为准则。保险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备,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强,内、外勤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保险业稳健运行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机构经营全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面落实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
(四)深入宣传推动与保险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明确普法工作具体措施
(一)义不容辞,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
(二)学无止境,深入探索保险法及相关法律研究;
(三)心系客户,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理念宣传;
(四)公开透明,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普法工作;
(五)创想无限,利用互联网新型媒介推动普法进程;
(六)分享关爱,在日常业务经营工作中开展实时普法。
四、注重普法要求,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推进,把握方向;
(二)因地制宜,精准普法;
(三)加强监督,重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