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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行业焦点型投资账户
2013年下半年度信息公告
1. 账户设立时间:2008年4月16日
2. 会计报告期间: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3. “行业焦点”账户简介:
本账户主要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现金;其中50%-100%投资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50%投资于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行存款及现金。在选择证券投资基金时,既选择发展前景良好的行业进行长期持有,同时也兼顾景气程度在复苏或上升阶段的行业进行阶段性操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的稳定增长和资产的长期增值。股票市场风险和债券市场风险是本投资账户的主要投资风险。
4. 截止本报告期最后一个计价日,中宏“行业焦点”投资单位总数共10,995,638.6273份,最后一个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净值为0.8698元。
自设立起历年的业绩表现:
期间 | 2013年至今 | 2012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2008 |
---|---|---|---|---|---|---|
*行业焦点账户净值增长率 | -7.67% | 5.79% | -22.95% | -4.49% | 50.28% | -18.41% |
5. 截止本报告期最后一个计价日,中宏“行业焦点”账户资产净值为9,564,726.65元,财务状况简要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存款 | 87,923.06 |
债券投资 | 269,610 |
基金投资 | 9,395,265.33 |
应收红利 | 583.85 |
应收利息 | 2,244.32 |
其他应收款 | 2,723.14 |
其他应付款 | 193,623.05 |
账户资产净值 | 9,564,726.65 |
6. 截止本报告期最后一个计价日,中宏“行业焦点”账户各类投资资产余额及占比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资产类别 | 市值 | 占比 |
---|---|---|
固定收益类 | 2,268,649.36 | 23.26% |
股权类 | 7,484,149.03 | 76.74% |
合计 | 9,752,798.39 | 100.00% |
其中:
(1)债券投资明细
债券品种 | 市值 | 占比 |
---|---|---|
国债 | 269,610 | 100.00% |
合计 | 269,610 | 100.00% |
(2)债券信用等级明细
债券信用等级 | 市值 | 占比 |
---|---|---|
AAA | 269,610 | 100.00% |
合计 | 269,610 | 100.00% |
(3)基金投资明细
基金品种 | 市值 | 占比 |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484,149.03 | 79.66% |
货币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11,116.30 | 20.34% |
合计 | 9,395,265.33 | 100.00% |
7. “行业焦点”账户估值原则:
(一)已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按如下估值方法处理:
(1)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买入价/卖出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买入价/卖出价估值;如果连续30天没有交易,取中债估值价格;
(2)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按估值日收盘买入价/卖出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买入价/卖出价估值;如果连续30天没有交易,取基金净值作为估值价格;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券,按如下估值方法处理:
上市流通的银行间债券以其估值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最优双边报价估值;估值日无双边报价的,取中债估值价格;
(二)未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按成本价估值。
(三)现金和存款
银行存款按本金估值。
(四)柜台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柜台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按估值日的基金净值估值。
(五)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1)应收申购款;(2)预付款;(3)按票面价值和利率计提的债券利息;(4)银行存款应收利息(5)由于投资引起的应收款项。
(六)如有新增事项,按监管机关最新规定估值。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指定的托管银行,为中宏“行业焦点”型投资账户提供资产托管服务。
9. 本报告期内,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中没有任何投资政策的变动。
特此公告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O一四 年 一 月